2014年12月23日 05:11 来源:学校大全编辑:admin
一、招生原则
2014年小学新生招生严格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上农村适龄儿童按户口所在地学校(含“撤点并校”的教学点)就近入学;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按划片区域范围就近入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必须确保户籍在本辖区内的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对在辖区外就读的学生,也要确切了解每一位适龄儿童的去向,并登记在册,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二、招生对象
2014年宁德市小学一年级招收户籍关系在本辖区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非本辖区五类人员适龄儿童、其他特殊人员适龄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
三、招生办法
(一)宁德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招生办法
宁德市户籍的小学适龄儿童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城区各小学招生划片方案批复》(宁政〔2000〕241号)、《关于城区各小学招生工作的补充意见》(宁区教〔2004〕86号),按照免试划片招生的原则于2014年8月15日至17日到就读学校报名注册。城区各小学收集验证审核汇总有关证明材料后,于2014年8月19日上报区教育局备案。学校招生计划数余额先行安排五类人员子女和其他特殊情况人员子女,若还有余额再接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根据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城南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就读于蕉城区城南中心小学,城南镇岭头、叶厝、田中等行政村的适龄儿童招生办法参照“(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招生办法”;金涵乡政府所在地金涵村(含“造福工程”搬迁在金涵乡所在地)的适龄儿童就读于金涵中心小学。
金涵中心小学和蓝田学校的注册时间以及注册所需的有效证件同城区小学。
(二)五类人员适龄儿童招生办法
非宁德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允许在城区小学就读:
⑴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的适龄子女。
⑵在宁德市内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国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⑶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监管的学生。
⑷父母双方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
⑸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他监护人或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以上五类人员的子女要求在城区小学就读的,家长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于2014年8月15日前到区教育局登记,由区教育局安排就读学校。
(三)其他特殊人员适龄儿童招生办法
1.洪口、官昌水库建设移民的适龄儿童在城区居住的,持房产证(或有效证明)和户口簿于2014年8月15日前到区教育局登记,按片区就近安排入学;无房产证的,于2014年8月18日到区教育局抽签确定就读学校。
2.实小和宁德师院附小片区内无房产证(含房主非直系亲属、房产证在2014年6月30日后办理)的适龄儿童,家长持户口簿于2014年8月15日前到区教育局登记,2014年8月19日由区教育局通过抽签的方式分别进入蕉南的公办学校和蕉北的区属公办学校就读。
3.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为了重点工程建设或招商引资等需要作出相关规定(即市委、区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和市长、区长办公会议纪要)的人员子女,持相关依据资料,于2014年8月15日前到区教育局登记,由区教育局安排就读学校。
4.根据《转发省侨办等八部门关于处理华侨回国定居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宁政外侨[2012]81号)文件精神,在宁德市内非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国籍人员的适龄子女。要求就读城区学校的,家长持有关材料,于2014年8月15日前到区教育局登记,由区教育局安排就读学校。
5.为了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农村教师的适龄子女,要求就读城区学校的,家长持户口簿及农村学校教师证明等相关资料,于2014年8月15日前到区教育局登记,由区教育局安排就读学校。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招生办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知〉》(国办发〔2003〕78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0〕69号)等文件精神。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流入地政府负责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入学工作。
1.接收学校
实小、一小、二小、三小、四小、五小、六小、蓝田学校、宁德市其他小学和宁德市实验学校(民办)。
2.接收办法
(1)申请登记。
蕉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城区小学的,家长持相关材料于2014年8月15-17日,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小学登记注册。
转学
学生因家长工作异地调动、住房搬迁或其他原因,户籍迁离原学校服务区,且路途远不能在原校学习的,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持有关证明材料,向转入地学校 提出转学申请,经转入学校同意,并经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再到转出地学校和转出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学校不得接收无转学证明的学生入学。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得转学。
免费(除练习本费,午托,春秋游费用外)
一小:
1.815中路以南,蕉城南路以东,南环城路以北,所辖区城有:蕉城南路单l至11号,双2至10号、815中路、学前路(含马厝巷)、大华路(含华边弄)、西山路、中南路
2.815中路以北,环城路以西,所辖区城有:前林路(含杰头弄,鹤峰弄,前林巷,环城弄,通城开,谢厝弄)环城路单号27至205号,双号52至188号(含南环路)
3.碧山路的池头坪弄
4.东湖路以南,城东路以东,所辖区城有:东湖路(含东湖弄)、东湖新村、东新村路(含北一、二、三弄,南一、二弄)
5.815西路以南,少年宫路以北,蕉城南路以西的区域有:815西路单1至17号,双2至8号、815西路的溪边弄,安居弄、少年宫路单l里17号,双2至26号、少年宫路南1弄至南8弄、少年宫路北1弄至北8弄、和平路(含溪后弄及溪后弄1至4巷)
6.五里亭路(含葫芦岗,曲尺塘)
二小:
1.815东路以北至东的区域有:815东路(含盐仓弄,新民巷)、镇前路(含龙泉弄)、碧山路、兴华路(含常兴弄)、溪流坑塔(含1至4弄)、光荣路(含光荣弄,光荣路一、二弄)、光荣东路(含北1至5弄,南一弄,平岗面)、福海新村
2.815东路以南的区域有:福山路(含江厝弄,井兜弄,石碑弄)、海滨路(含海滨弄,章厝弄)
3.天王路及以东区域有:、天王岭路(含岭下弄)、天王路(含上井弄,学后弄,学东弄)、署前路的荔枚坪弄、向阳自然村
三小:
南环路以南,蕉城南路以东,城东路以西,蕉城南路59号与61号的中间巷(直至城东路)以北的区城有:南大路(含一、二巷,上路弄,郑屠弄,溪头巷,下路下弄,贝河乾弄,下路弄,富民弄,利民弄,桥仔头弄)、环城路的较场边弄、小场路(含小场弄)”、溪乾路(含一、二弄)、小场宫路(含新巷)、宫边路(含坂溪弄,灰炉弄,灰炉弄1至4巷)、下宅园路(舍1至5弄)、南新村路、燕城南路的福温弄,花园弄(含1至2巷,3巷1至30号)
四小:
1.建新路以南,蕉城北路以西,815西路以北的区城有:建新路单1至57号,双18至104号、建新路南1至5弄〔含三弄溪边巷)、建新路的八斗弄(含1至3巷)、蕉城北路单号1至21号、后洋中弄、天湖花园南区,北区、莲峰路(含北一弄,南一弄)、鹤山路(含东一、二弄,南1至8弄,北1至6弄)、牛鼻埕路(含1至6弄)、贝乾路(含乾西弄,贝乾弄,乾峰弄,桔场下1至6弄)、灵溪路、鹤松路、鹤峰路(指建新路以南,815西路以北)、聚宝路新村、聚宝路(含南1至12弄,北1弄)、西环路、西岭路北一弄、815西路单19至21号、815西路的太尉巷
2.蕉城北路以东,环城路以西,815中路以北的区域有:蕉城北路双号2至22号、环城路双号2至50号、西门路(含下井堂弄,崇文弄,后昌巷,棋盘头弄)、西北路(含蔡厝弄,韩厝下弄,前炉弄,赵厝坪弄,白岩弄)、培英路(含培英弄)
五小:
单石碑路、敬老路、涵内路、国道路、汽配街
六小:
1.芦坪路以南,闽东东西路以北,蕉城南路以西的区域有:芦坪路单号19至37号,双号28至62号、芦坪路南9至25弄、芦坪路北9至13弄、丽城山庄、南际新村东区和西区、丽水山庄、南际花园、南际花苑别墅区、南际花苑新村、蕉城南路的溪旁弄(含一巷)、闽东西路的北一弄(含一巷),二弄,三弄(含一、二巷)、渠滨路、鹤峰路(指815西路以南,闽东西路以北、南际路(含南1至23弄,北l至22弄,坂溪弄)
2.西岭路(不含北一弄)
3.西下山和半岭自然村
4.815西路双10至14号、815西路西岭弄
实小:
1.蕉城南路单13至127号,双12至106号
2.闽东西路以南,蕉城南路以西的区域有:鹤峰路(指闽东西路以南)、闽东西路、荷园新村、葫芦花园、坪塔路、后岗开发区(含A区、B区、C区、F区、SJ区)
3.蕉城南路59号与61号中间巷(直至城东路)以南,蕉城南路以东,城东路以西的区城有:下宅园路的前岗弄、蕉城南路的花园弄三巷31至34号
附小:
1.蕉城北路以西,建新路以北的区域有:建新路双2至16号、鹤峰路(指建新路以北)、鹤峰路的鹤林弄、茶亭下弄、安民弄、建新弄、地藏庵弄
2.署前路
3.蕉城北路以东区域有:蕉城北路双号24至52号,单号23至83号
环城路单号1至25号(含溪井乾弄)、北大路、小东路、院前路
招生时间:8月1日-31日。